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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泰世紀產險及台灣產物保險因商業火災保險殺價競爭,分別遭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開罰新台幣120萬元,並停止銷售該款保單。金管會嚴查產險低價競爭,去年中發函要求商品費率應反映各項成本以及合理利潤,不得以不合理的定價招攬或承作保險業務,同時,檢查局亦啟動金檢發現由國泰世紀以及台產主辦的商業火險案件有殺價競爭的情況。官員說明,國泰世紀於102年7月主辦某鋼鐵大廠商業火險案件時,未依規定研擬計算說明書,及未於案關評議小組會議及保險商品管理小組會議詳實查核提案商品內容,違反相關規定,核處120萬元罰鍰。至於台產於102年6月主辦某科技廠商業火險也出現未依規定研擬計算說明書,及未於案關評議小組會議及保險商品管理小組會議詳實查核提案商品內容的行為,依法核處12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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